一、基本資質要求
合法注冊經營: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的獨立法人企業,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應明確涵蓋鋼模板的生產、銷售或相關業務,證明其具備合法從事鋼模板經營活動的資格。同時,需提供稅務登記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若已完成三證合一,則提供合并后的營業執照),以證明其依法納稅及規范的組織管理架構。
生產許可認證:若國家對鋼模板產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供應商應持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總局或相關授權部門頒發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且證書在有效期內,表明其生產條件、產品質量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此外,還應具備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如 ISO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體現其具備完善的質量管控流程和持續改進能力,能夠穩定生產出符合質量要求的鋼模板產品。
二、生產與供應能力
生產工藝與裝備:生產廠家的生產工藝應符合國家相關產業發展政策的導向,采用先進、成熟且環保的生產技術,確保生產過程高效、安全,產品質量可靠。生產裝備應具備足夠的自動化程度和精度,能夠滿足水利工程對鋼模板的尺寸精度、表面平整度等技術要求。例如,擁有高精度的數控切割設備、先進的焊接機器人等,以保障產品質量的穩定性和一致性。同時,生產裝備的數量和產能應能滿足水利工程項目的最大施工用量需求,可根據項目進度及時調整生產計劃,確保按時、足額供應鋼模板。
庫存與物流能力:供應商應具備一定規模的原材料庫存和成品庫存能力,以應對項目突發的需求變化或供應周期緊張的情況。合理的原材料庫存可保證在原材料市場價格波動或供應短缺時,仍能維持正常生產;適量的成品庫存能夠在接到訂單后迅速發貨,縮短供貨周期。此外,供應商需擁有完善的物流配送體系或與專業物流企業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具備將鋼模板安全、及時送達水利工程施工現場的能力,熟悉工程所在地的交通狀況和物流配送路線,確保貨物運輸過程中的完整性和及時性。
三、財務狀況
財務制度健全:供應商應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配備專業的財務人員,能夠準確、規范地進行財務核算和報表編制。財務報表應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成本和利潤等財務狀況,符合國家財務法規和會計準則的要求。
財務狀況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如 2022 - 2024 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狀況應呈現良好態勢,資產負債率合理,表明企業的償債能力較強,財務風險較低;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主營業務收入穩定增長,凈利潤為正,體現企業的經營效益良好;現金流量充足,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為正,說明企業的資金回籠情況良好,具備足夠的資金用于生產經營和業務拓展,能夠保障鋼模板生產和供應過程中的資金周轉。若供應商成立時間少于三年,則需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四、供貨業績
供應商應具有豐富的水利工程或類似大型工程項目的鋼模板供貨業績。在近三年內(如 2022 - 2024 年),至少應具備 [X] 個類似項目的供貨經驗,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供貨合同復印件、中標通知書、用戶驗收報告等。供貨合同應清晰顯示合同簽訂雙方、合同金額、供貨產品明細、供貨時間等關鍵信息;用戶驗收報告需由項目使用方出具,明確對鋼模板產品質量、供貨及時性、售后服務等方面的評價,以證明供應商在過往項目中具備良好的履約能力和產品質量保障能力,能夠滿足水利工程建設對鋼模板的實際需求。
五、履約信用
無違法違規記錄:近三年內,供應商沒有因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記錄。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無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在 “信用中國” 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平臺中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表明其在商業活動中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合同履約良好:在過往的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表現,不存在嚴重違約行為,如未按時交貨、產品質量嚴重不合格等情況。需提供同類投標物資已供買方或使用單位出具的履約情況證明,證明其在以往合作中能夠嚴格履行合同義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供貨任務,為水利工程建設提供可靠的物資保障。